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科技伦理治理要求,提升科研人员与科技管理人员的科研诚信意识和科技伦理素养,我院于7月7日举办“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专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系统解读。
培训指出,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快速迭代,算法歧视、数据滥用等伦理风险日益凸显。《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人工智能伦理治理实现了从原则倡导、行业自律向制度化、程序化、全链条、可落地的关键跨越。《办法》立足AI技术特征,对科技伦理审查的适用范围、服务促进、实施主体、工作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全面规定。审查流程设置了申请、受理、分类审查、专家复核及跟踪审查等闭环环节。
培训重点解读了《办法》明确的七大伦理原则,即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保护隐私安全、确保可控可信。审查工作需重点关注人类福祉、公平公正、可控可信、透明可解释、责任可追溯、隐私保护六大核心维度。
培训还介绍了与《办法》配套实施的“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先导计划”。该计划于2026年6月至11月实施,将在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应用先导区所在省份率先探索伦理审查落地路径。
参训学员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的制度框架和操作规范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将在今后的科研活动中切实落实伦理要求,推动负责任创新。
